首先澄清一下,我这里要说的人肉搜索并不包括如新浪爱问雅虎知识堂等知识类的搜索网站,而是最近由"大家提问,一人回答"的查询过程变为“一人提问,大家回答”的群体性搜索,使搜索对象的一切信息通过知情网友的提供在网上罗列出来,达到精确搜索的目的。
从大学生卖身救母事件,网络虐猫事件,到火爆的“铜须门”网络丑闻,“功夫少女”色情照片事件,再到上月的辽宁女视频辱骂四川地震事件,“人肉搜索”时刻显示着网民互动战争的浩瀚、壮阔,如此强大的人海战术威力不禁让人折服。 近日,更是发生了"Die豹"事件。一名在校大三女生,“在不对头的时间,在网上说了不对头的话”,引来网民纷纷指责“没人性”,人肉搜索公布其个人资料,致其被迫休学。在人肉搜索日趋强大的背后,网民的热情和力量展现无疑,任何披着互联网的外衣下的丑陋与不堪都会在网民雪亮的眼睛下原形毕露。设想,当如此人肉搜索发展到了商业化大众化,人们不再因为憎恶或者愤怒搜索某人,而知情网友也不会因为憎恶或者愤怒提供信息,那么在我们在互联网上发布某人的搜索信息的时候,不禁要思考一个问题:今天,人肉多少钱一斤?
听起来有些夸张,但是的确,在现今国内的互联网上,人肉还不等于人权。在现实中,人们可以对侵犯个人名誉权,隐私权,甚至肖像权的行为诉诸法律,讨回公道。但是这些目前在网络上都是行不通的,如果你不慎被人肉到了,那么恭喜,你就自认倒霉吧!这样的情况反应了互联网的不健康,起码是互联网的法治不健康。互联网的最终状态应该是与现实紧密地贴合在一起的,而不是因为它的特殊性而与现实的道德与法律脱离,因此,笔者对于人肉搜索的态度是——反对。
有人说人肉搜索可以让约束人们在互联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我认为这根本是以侵犯隐私为手段的以暴易暴。一个人在网络上做错了事情说错了话,我们可以不同意他的做法和看法,但是非要人肉到一份详细的个人资料,不停的骚扰和阻碍这个人的正常生活,未免就与文明的社会宗旨背离,如同足球流氓一样使这些所谓的正义变了性质!如果这个人的行径真正触犯了法律,那么举报给公安局让法律去制裁他不是会更加的名正言顺么!
进一步想,网络本身具有开放性自由性的特点,人们可以自由平等的说自己想说的话。人活在世难免会说出几句错话昏话,就算没有那也会有没有考虑全面而有失偏颇的话,再没有起码也有几句表意不清容易使人误解的话。设想如果有人想要唯恐天下不乱,恶意的炒作这些无心之举,借助人肉搜索大肆宣扬,恐怕网络上的人恐怕都会惶惶不可终日的吧!人肉之风一旦盛行,则网民必无法免于恐惧!长此以往,网将不网!
互联网可以帮助我们做很多事,但是并不是什么事情都需要到网络上去做。我们可以说互联网环境不健康,市场不景气,法规不健全,但是一定要记住,网络上的一切都是要以现实为基础的,我们评判一个事情的好坏时候,也要从现实考虑,长远考虑。冷静地看待这些新问题,对于现在还不够成熟的国内网民来说,无疑是一件有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