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男子刘先生在4S店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一辆价值16万余元的新车,每月还款4000元,然而在还款两年后却意外发现,自己原以为的购车行为竟变成了租车。这一离奇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暴露出汽车销售行业潜在的消费陷阱。
据了解,刘先生在购车时因预算有限,被销售人员劝说选择了分期付款方案。在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声称可以为其申请员工优惠,分期36个月,每月还款额约为4000元。刘先生未加细思,便匆匆签署了合同。
然而,当刘先生想要提前结清贷款时,却被告知车辆并不在其名下,而是归属于一家名为万通一汽的租赁公司。仔细查看合同后,刘先生震惊地发现,自己签署的并非购车合同,而是一份租车合同。这意味着他过去两年所支付的款项并非购车款,而是租金。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刘先生感到愤怒与无助。他质疑4S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他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对此,4S店销售人员回应称,店内既有售车也有租车服务,合同内容清晰明确,刘先生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签字负责。
万通租赁公司的负责人则解释称,他们与4S店存在合作关系,刘先生所选择的员工购车方式实质上是一种租车模式。在租满36个月后,刘先生可以选择支付8万元留车款买断车辆。然而,这一解释并未能平息刘先生的不满。
此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网友表示,这明显是一起诈骗案件,经营者不仅应退款还应承担法律责任。也有网友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汽车销售行业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如遇消费纠纷,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
目前,刘先生已选择支付额外的8万元买断费用,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然而,这起事件给他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更是对消费信任的沉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