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025年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通知,其中,汽车报废与更新的支持措施成为焦点。
根据通知内容,2025年将进一步拓宽汽车报废更新的支持范畴。具体而言,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国四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也被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行列。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若其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是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购买新车时选择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将获得相应的补贴。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每台补贴2万元,燃油乘用车每台补贴1.5万元。
通知还对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进行了优化。个人消费者若将其名下乘用车转让并购买新车,同样可以获得补贴。具体而言,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每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每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但值得注意的是,转让的既有乘用车需在本通知公布前已登记在消费者名下。
除了个人消费者,此次政策调整还涉及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以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的提升。政策还鼓励符合质量等相关要求的二手车出口,进一步拓宽了汽车市场的发展空间。
此次政策的发布,无疑将为我国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