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一项新政策,旨在进一步放宽港澳银行在内地的业务范围。该政策具体体现在《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这一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将被允许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针对非中国内地公民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
据悉,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基于《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相关修订协议,这些修订协议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取消了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的限制。
为了有效落实这一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业界的迫切诉求,精心制定了上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开办借记卡业务时,需采用报告制,即应在决定开办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金融监管局报告,并提交包括业务规划、风险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在内的详细书面材料。
对于在内地设有多家分行的港澳银行而言,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原则上,这类银行应首先由管理行开办借记卡业务,并在满足条件后,授权其他分行开办。被授权的分行同样需要在决定开办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金融监管局报告,并提供管理行出具的授权书。
在信用卡业务方面,港澳银行内地分行的开办流程则更为严格。通知规定,原则上应由管理行首先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并在获准后,评估并确保其他拟开办信用卡业务的分行满足条件,再行授权。被授权的分行在满足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相关规定后,方可向所在地金融监管局报告并开办业务。
通知还强调了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开办银行卡业务时,应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制度建设、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将为港澳银行在内地的业务拓展提供新的机遇,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内地金融市场的开放度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