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务厅携手其他七个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具体通知》,旨在进一步推动汽车市场的消费升级,扩大报废车辆的更新支持范围,并细化了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
根据通知内容,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也纳入了补贴范畴。具体而言,对于在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以及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车主在报废这些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时,将分别获得2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此类补贴。
为了确保补贴的精准发放,政策规定了严格的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车主需持有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四类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报废汽车的所有者和新购置汽车的所有者需为同一人,且新购置的汽车需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登记在申请者名下。
政策还考虑了与2024年相关政策的衔接,对于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取得四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证明的个人消费者,也可纳入2025年的政策支持范围。
除了报废更新补贴外,河南省还完善了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对于转让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根据购车价格的不同,将给予不同额度的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最高可达1.5万元,购买燃油车的补贴最高为1.3万元。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同样最多可享受一次置换更新补贴。
为了确保补贴的顺利发放,河南省将依托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实现补贴申请的信息审核和资金拨付。消费者需通过指定的线上平台提交申请材料,经商务、财政、公安和工信等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消费者的银行账户。
为了防止补贴资金的滥用,河南省将加强对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地商务、公安等部门将加强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政策还鼓励各市县统筹地方资金延续开展汽车置换补贴活动,以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的消费活力。
为了提升政策的透明度和便捷性,服务平台和各市县商务部门将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受理和解决消费者的咨询、投诉等相关事务。政策还强调了汽车销售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经营责任,对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此次河南省推出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实质性的购车补贴,也促进了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消费升级。通过严格的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确保了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和有效利用,为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预计将有更多的消费者受益于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推动河南省汽车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