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刊登公告称,杨幂与被告偶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偶某通过网络公开发布涉案言论,其中,含有侮辱性语言贬损他人,以网络梗影射杨幂,上述言论已超过评论的合理限度,侵犯了杨幂的名誉权。判决偶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杨幂精神抚慰金1000元及维权费用5035.70元。上述判决生效后,偶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致歉义务,杨幂申请强制执行。

- 关晓彤维权索赔 关晓彤维权案件下月开庭
2025-05-07

- 小英老公退出二人关联公司 上拉如退出小英名下公司
2025-05-07

- 泸州老窖集团等在苏州成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出资额3亿
2025-05-07

- 小鹏汽车申请注册铁人商标
2025-05-07

- 中国铝业旗下抚顺铝业增资至约29.7亿 增幅约31%
2025-05-07

- 三德子土鸡店铺近期被处罚 揭秘三德子赵亮商业版图
2025-05-07

- 联想旗下基金等入股星海图 后者为具身智能机器人公司
2025-05-07

- 五一假期低空经济引爆消费 全国现存低空经济相关企业超8万家
2025-05-07

- 五一新能源出行充电保障升级 全国现存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超148.7万家
202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