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知名演员赵丽颖的人格权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向济南智煜品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件,包括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并定于6月24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赵丽颖方面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了多项诉讼请求。她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其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销毁及删除所有涉及她肖像和姓名的广告宣传物料。同时,赵丽颖还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60万元人民币,以及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合理开支1万元人民币,总计61万元人民币。
此案件的背景源于济南智煜品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未经赵丽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进行商业宣传。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赵丽颖的合法权益,因此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天眼查进一步披露的信息,此类人格权纠纷案件在近年来屡见不鲜,随着公众人物法律意识的增强,他们越来越倾向于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丽颖此次的维权行动,无疑也为广大公众人物树立了一个积极的榜样。
值得注意的是,人格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往往较为复杂,需要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仔细审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裁决。因此,赵丽颖与被告公司之间的这起案件最终结果如何,仍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后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