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自媒体人段某的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了判决。
案件起源于今年1月30日,段某在胖东来购买了红色女士内裤后,声称商品掉色并导致其过敏。胖东来接到反馈后,迅速响应,由值班人员记录了问题,并承诺在营业后由区域人员处理。随后的几天里,胖东来从员工到主管,均与段某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不仅表达了歉意,还陪同段某前往医院进行了检查,并支付了医疗费用。尽管胖东来还提供了500元的建议奖以示诚意,但段某并未接受。
在问题商品的处理上,胖东来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从2月2日开始,涉事货号的商品被迅速下架,紧接着,2月4日至5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更是进一步扩大了下架范围,包括涉事品牌的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品牌的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
然而,就在胖东来积极处理问题的同时,段某却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上发布了视频,指责胖东来商品品质有问题,导致其过敏,并对胖东来的商品品质和服务进行了贬损。这段视频迅速在网络上发酵,获得了极高的关注度。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胖东来在2月6日安排了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商品均符合标准,而这次检测的费用高达143597.65元。尽管胖东来还支付了段某商品退回费用、停车费及自购药膏费用,但段某的行为已经对胖东来的名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言论可能对他人造成负面影响。然而,段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在网络上发布了不实信息,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因此,法院判决段某需在其抖音账号上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信视频,持续30日不得删除,并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胖东来和段某均表示暂不上诉。这起案件不仅提醒了广大自媒体人在发布信息时需要更加谨慎,也彰显了法律对于名誉权保护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