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联邦法院针对一起涉及meta公司的版权诉讼案作出了裁决。该案由13位作家联合提起,其中包括知名人士莎拉·西尔弗曼,他们指控meta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版权作品来训练人工智能模型。然而,联邦法官文斯·查布里亚在周三的判决中,判定meta的行为符合版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因此不构成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这一判决前几天,另一联邦法官也在类似案件中支持了人工智能公司Anthropic。这两起裁决对科技行业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因为它们长久以来都在与媒体公司就版权作品用于AI模型训练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法律较量。科技公司主张,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合理使用”。
然而,尽管这两起裁决为科技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法律支持,但它们并未达到一些公司所期望的全面胜利。两位法官都强调,他们的裁决仅限于各自审理的案件范围。查布里亚法官明确指出,此裁决并不等同于认可所有使用版权作品训练AI模型的行为都是合法的。他指出,原告方提出的论点有误,且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正确的论点。
查布里亚法官进一步解释,meta在本案中使用版权作品的行为具有“转换性”,即其AI模型并非是对原作的简单复制。同时,原告也未能证明meta的复制行为损害了他们的市场,这是判断版权侵权的关键因素之一。法官强调,原告在市场稀释方面未能提供任何有意义的证据。
尽管Anthropic和meta在各自案件中取得了胜利,但围绕科技公司使用版权作品训练AI模型的法律争议并未平息。目前,仍有多起针对科技公司的类似诉讼正在进行中。例如,《纽约时报》正在起诉OpenAI和微软,指责其使用新闻文章训练AI模型;而迪士尼和环球影业则对Midjourney提起诉讼,因其使用电影和电视节目进行AI模型训练。
查布里亚法官在裁决中指出,“合理使用”抗辩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细节,并且某些行业可能比其他行业更容易提出有力的“合理使用”论点。他特别提到,对于新闻文章这类作品的市场而言,它们似乎更容易受到AI输出间接竞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