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划定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责任边界。针对当前网络餐饮市场存在的"幽灵外卖"等突出问题,新规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包括加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审核、建立日常监测抽查机制、完善信息公示制度等。
根据规定要求,网络餐饮平台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与各参与主体之间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定期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抽查和监测。同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通过视频直播等方式向消费者公开后厨加工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从源头上杜绝资质造假问题,新规特别强调实行"一证一店"经营模式,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这一措施将有效遏制部分商家通过虚假资质开设多家店铺的违规行为。
在信息公示方面,新规要求平台持续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确保网店招牌名称与实体店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相符。针对"无堂食"商家,平台需加注专属标识,并规范标识的展示位置和页面布局,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监管新规的出台,将有助于构建更加规范有序的网络餐饮市场环境,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强化过程监管、完善信息公示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推动网络餐饮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