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日宣布,已依据《数字市场法》对谷歌提出两项具有约束力的要求,旨在促进人工智能及在线搜索市场的公平竞争。这些措施涉及谷歌安卓系统及其搜索服务,要求谷歌向竞争对手开放部分功能与数据。
第一项措施聚焦于安卓设备上的AI服务竞争。欧盟指出,当前竞争对手的AI助手在安卓系统上仅能有限访问关键功能,导致它们难以与谷歌自家的AI服务(如Gemini)抗衡。为改变这一局面,欧盟要求谷歌确保用户能够通过语音指令激活偏好的AI助手,例如用于叫车或查询信息。这一功能预计将在2027年7月随下一代安卓系统推出,届时欧盟用户将拥有更多选择。
第二项措施则针对搜索数据的共享。欧盟发现,谷歌搜索拥有大规模收集搜索数据的独特优势,而其他搜索引擎难以获得同等资源。为重新平衡竞争环境,欧盟要求谷歌向具备搜索功能的AI聊天机器人(包括OpenAI的产品)共享匿名化处理后的数据,以支持其优化服务。谷歌需先评估竞争对手是否存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风险,方可开放数据。这一措施将于明年1月生效,同时欧盟还制定了数据共享的收费标准。
欧盟委员会负责科技事务的执行副主席亨娜·维尔库宁在声明中表示,这些措施旨在推动谷歌搜索和Gemini等AI服务面临更多替代方案,从而丰富欧盟用户的选择。她强调,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助于创新,并最终惠及消费者。
对此,谷歌首席法务官Kent Walker回应称,欧盟的决定可能削弱欧洲用户隐私和安全的重要保障。他指出,谷歌此前已提出多项解决方案,试图在实现《数字市场法》目标的同时保护用户权益,但这些提议未被采纳。他进一步表示,欧盟的裁决忽视了用户可能受到损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