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对外发布《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安全监管迈出关键一步,为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根据标准规定,其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为搭载L3级、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自动泊车系统不在此列。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量了我国产业发展现状与行业监管实际需求,既注重技术层面的可行性,又兼顾产业适配性与落地实操性,构建起一套维度完整、要求清晰且符合国情的安全要求体系。其中,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得到重点规范,旨在有效防范因误用或滥用自动驾驶系统而引发的安全风险。
在自动驾驶系统的具体安全要求方面,标准明确指出,系统的激活与退出过程必须确保安全可靠,同时对就绪、激活、退出等不同状态的信息及信号提示作出详细规范。针对L3级自动驾驶系统,标准特别要求其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以便在必要时及时提醒驾驶人接管车辆控制权。
为保障用户对自动驾驶系统的正确认知与使用,标准对车辆制造商的信息告知义务作出明确规定。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制造商还需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多种渠道,向用户清晰传达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形成科学、合理的使用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