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近日发布重要管理提示,旨在进一步规范微短剧行业秩序,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新规,微短剧播出平台需对用户上传内容承担主体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凡播必审"制度,确保所有上线作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管理提示明确划分了三类微短剧的审核标准:对于符合一、二类标准的作品,创作者必须取得《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相关批准文件;平台严禁传播个人制作的特殊题材微短剧。针对第三类作品,平台需建立专项审核机制,在完成内容审查后,须将剧目信息及节目编号实时报送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系统。
新规要求各省级广电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辖区内平台全面排查账号传播情况。重点核查内容包括:账号资质审核、内容分类管理、审核流程记录等环节。监管部门特别强调,在强化内容监管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微短剧创作传播特点,支持平台探索"播出-审核"并行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内容合规性动态监测。
此次管理升级还建立了双向反馈机制,平台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审核数据,主管部门则根据备案情况开展抽查监督。对于存在违规传播行为的平台,将依法采取约谈、整改、下架等处罚措施。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在筑牢内容安全防线的同时,为优质微短剧创作留出了发展空间,有助于推动行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