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了一项关于发票管理的重要改革计划,旨在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广使用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作为一种全面数字化的新型发票形式,其票面要素已全面实现数字化处理,拥有全国统一的号码赋予机制。开票额度将依据智能算法进行授予,并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实现信息的自动流转。这种新型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数电发票采用单一联次设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涵盖了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以及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多种类别。数电发票还能根据特定业务标签,如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等,生成相应的特定业务发票。
为了确保数电发票的顺利推广,税务机关将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该平台将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与用票服务。然而,对于不按规定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暂不提供服务,具体情形将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税务机关还将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动态调整发票总额度。
已开具的数电发票将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给受票方,同时,开票方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多种方式向受票方交付数电发票。受票方在取得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等,需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发票的用途。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或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和导出已开具或接收的数电发票。同时,他们还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的入账情况进行标识,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