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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新规!6月起废旧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将有章可循

时间:2025-05-07 17:36:40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四川省近日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省级规范性文件——《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举措标志着四川省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循环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曾吉明介绍,制定这一办法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二是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确保整个过程安全、环保且高效。

四川省拥有丰富的锂矿资源,是全国动力电池产业链的重要一环。目前,四川的动力电池产量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并拥有11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和512个回收服务网点,综合利用能力达到约6.9万吨。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预计未来2至3年内,四川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废旧动力电池“退役潮”,回收利用市场前景广阔。

曾吉明详细阐述了该办法的几大亮点。首先,办法明确要求废旧动力电池应交售给正规的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并创新性地提出建设多功能区域中心,集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维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于一体,以促进废旧动力电池的应收尽收和就近回收利用。

其次,办法对废旧动力电池从产生到综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进行了规范,要求移交、回收、运输、综合利用等各环节均应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要求,并由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同时,四川在全国率先提出培育省级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以优质企业的示范作用带动行业整体规范水平的提升。

最后,办法压实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依法承担回收责任、履行回收义务,并规定这些企业应自建、共建或委托建设回收服务网点。区域中心将加强对区域内回收服务网点的整合优化,构建与废旧动力电池规模相匹配的回收网络。

曾吉明还透露了后续的重点工作方向。四川将加快推动建设区域中心,综合考虑区域内现有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布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未来退役动力电池规模等因素,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思路,试点建设4至5个区域中心。目前,区域中心建设方案已起草完成,将于近期印发。

四川还将研究起草《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明确“白名单”企业的技术标准、安全环保要求等。通过遴选培育一批水平高、行业带动作用显著的标杆企业,淘汰不规范、技术水平低、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该规范条件已形成初步文稿,后续将征求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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