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即将启动一项针对老旧营运货车的补贴政策,旨在推动环保升级和物流行业的绿色转型。该政策由吉林市交通运输局主导,计划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持续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吉林市籍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注册登记所有人将成为补贴对象。这些营运货车特指总质量4.5吨以上的吉林市籍车辆。补贴范围涵盖了老旧营运货车的报废更新以及新购置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相关手续必须在政策实施期内完成。
具体而言,补贴政策分为三大类别。第一类是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这类车辆需符合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且需持有相关证明文件。第二类是报废并更新货车,即报废符合条件的车辆后,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第三类则是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这类车辆需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以及新购车辆的排放标准有所不同。例如,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的补贴标准根据车型和提前报废年限,从1万元至4.5万元不等。对于报废并更新货车的补贴,则是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与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之和。而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补贴标准则为3.5万元每辆。
为了顺利申请补贴,申请人需准备一系列证明材料,并在政策实施期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这些材料包括报废车辆的回收证明、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新购置车辆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也是必要的申请材料。
在材料审核方面,交通运输、公安、商务等部门将根据省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按照规定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提交银行卡必须为申报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名下的I类借记卡,公司类型的申请人则需提交对公账户信息。
政策还强调了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要求补贴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政策也提醒申请人注意报废车辆回收证明的开具日期必须在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内,避免因时间问题影响补贴申请。
为了方便申请人,吉林市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研发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APP小程序,预计将于5月底开通。届时,申请人将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受理、审核和资金发放,大大提高申请效率。申请人可以关注“吉林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众号了解详细信息。
在补贴申报地点方面,申请人需前往所在地设区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同时,政策还提供了吉林市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建议申请人优先选择本地区内拆解企业,以免影响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这项补贴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助于推动吉林市物流行业的绿色转型,还将为老旧营运货车的车主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相信在政策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老旧营运货车将实现报废更新,为环保事业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