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中,公平竞争的重要性犹如阳光和雨露,不可或缺。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的相关观点,揭示了这一原则对于经济茁壮成长的关键作用。
破除市场壁垒,是推动公平竞争的重要一环。洛阳在充电桩建设领域的改革,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过去,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明朗,社会资本对充电桩建设持观望态度,洛阳曾授权地方城投公司进行特许经营。然而,这一模式未能满足市场需求,建设数量和服务质量均不尽如人意。2020年7月,洛阳主动放开充电桩市场,这一举措带来了显著变化:充电桩数量从2020年的1300多个激增到2024年底的1.5万余个,服务费也从每度电8毛钱下降到3毛钱左右。
数字背后,是破除壁垒、推动公平竞争带来的实际成效。这一变革不仅促进了当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了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这种环境能够有效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进而增进民生福祉。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法律武器和务实行动同样重要。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正是为了“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该法明确规定了“同等”、“公平”、“平等”的原则,并将“公平竞争”作为独立章节,体现了对民营企业长期关切的回应。在招投标领域,该法也明确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
各地也在积极创新举措,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精神。河南推进招投标专项整治,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广东深圳试点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强化招投标透明度与经营主体自主权。这些举措将民营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平等地位落到了实处,民营企业中标率也显著提升。
市场准入是经营主体开展经营、参与竞争的起点。近年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断“瘦身”,从最初的151项压减至目前的106项,压减比例约30%。这一变化放宽了一批行业准入限制,使得各类经营主体都能更容易地进入市场。同时,“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也被写入法律,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破除有形壁垒的同时,无形的壁垒也亟待打破。当前,多部门正联合开展行动,清理整治存在违规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非禁即入”原则落地生根。这些壁垒不仅是民营经济壮大的障碍,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特别值得重视的是,隐性壁垒的破除也关系到民营企业对于公平的感受,以及民营企业家的法治信心和发展信心。
壁垒的消除过程,也是观念的更新过程。在时代浪潮中,我国民营经济加速向前,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企业和创新成果。然而,要呵护民营经济继续向“新”而行、再攀新高,不仅需要公平竞争的基石支撑,也离不开良好社会氛围的托举。只有当“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化作生动现实的案例时,民营经济才能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展现新作为、迸发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