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由AI虚拟人物代言的医疗器械广告引发广泛争议。广告中,名为方桃子的虚拟网红以第一人称推荐某品牌彩色隐形眼镜,声称“戴一整天都超舒服”“随便眨眼都没问题”。然而,这个拥有2.5亿播放量短剧《失业女孩》加持的虚拟形象,本质上只是由代码生成的像素集合,既没有真实的眼睛结构,更不具备感知产品效果的能力。
涉事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严格监管的三类医疗器械,其广告宣传受到《广告法》第十六条的明确限制。法律界人士指出,该条款不仅约束真人代言,同样适用于虚拟形象。广告中“全天舒适”“眨眼无压力”等绝对化表述,已涉嫌违反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功效保证的规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马丽红律师强调,让没有感官的AI虚构使用体验,本质上构成虚假广告。
这则报价25.8万元的长视频广告上线仅十余天便遭下架,背后是网友的集体质疑与监管部门的介入调查。舆论焦点集中在三大矛盾:虚拟形象与医疗器械的高风险属性、天价代言费与法律红线的冲突、以及AI技术快速发展与监管框架的滞后性。据抖音巨量星图平台显示,方桃子的广告报价已超过多数千万粉丝级真人网红,其商业价值与法律风险的失衡引发行业深思。
打造该虚拟形象的广州传媒公司至今未作出公开回应。业内人士透露,当前AI代言存在明显法律灰色地带——虚拟形象虽不被认定为法定广告代言人,但当其以第一人称描述使用感受时,这种技术性区分便失去实际意义。文娱法律专家邱志淼举例称,若虚拟厨师宣称“菜品美味”,即便建模再精细,也因缺乏真实味觉体验而构成误导。
此次事件暴露出AI营销的深层隐患:部分品牌试图通过虚拟形象规避真实代言人的责任约束,却忽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要求。监管部门正在研究针对AI广告的专项规范,重点将聚焦虚拟形象的使用边界、宣传话术的真实性审核,以及平台方的连带责任。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技术创新都不能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借口。
广告行业观察者指出,AI技术为内容创作带来新可能,但医疗、药品等特殊领域的广告宣传必须坚守科学底线。虚拟形象可以参与场景演绎或产品展示,但涉及功效宣称时,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主体进行背书。这场由AI代言引发的风波,或将推动整个营销行业重新审视技术伦理与法律责任的平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