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在公务用车领域迈出了创新步伐,推行新能源公务用车“以租代购”模式,这一变革不仅有效减轻了财政负担,还大幅提升了公务出行的效率与质量。
近日,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蓝池汽车物流园完成了91辆新能源公务车的验收工作。这批车辆并非通过传统采购方式获得,而是从蓝池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而来。这一做法标志着邢台市在市本级、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中全面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以租代购”模式的成功实践。
“以租代购”模式下,用车单位与租赁公司共同商定车型,租赁公司承担车辆购置费、保险费、基础维护费用等,而用车单位仅需承担电费、过路费等用车成本,每辆车的年租金不超过3万元。这一模式不仅降低了公车采购数量和一次性财政投入,还使得空编车辆和需要处置的老旧车辆得以在较短时间内更新,有效提升了公务出行的保障质效。
邢台银行后勤中心主任王健表示,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年租赁费和出行成本完全覆盖了传统燃油公务用车的年运行成本,同时还节省了高额的购车费用,这一模式“非常划算”。实际上,邢台市公务用车整体老化问题严重,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占比高达66.77%。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因车辆购置经费不足,更新速度难以跟上老旧车辆处置速度,导致公务用车保障压力增大。
为破解这一难题,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与市财政局共同论证分析了公务用车“以租代购”模式的可行性。他们发现,对于中短期用车单位而言,采用“以租代购”模式成本更低、灵活性更高。于是,邢台市率先在市本级党政机关探索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保障,并逐步将这一模式推广至全市范围。
为了推广“以租代购”模式,邢台市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与当地有实力的汽贸服务商开展合作,对汽车租赁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经过努力,车辆租赁价格大幅压减约50%,使得“以租代购”模式更具吸引力。
据统计,自去年以来,邢台市已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223辆,节约一次性购置经费3400余万元,整体费用较传统公务出行费用节省10%以上。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傅学磊表示,他们计划用2至3年时间将市本级391辆符合规定的公务用车老化车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并逐步增加各县(市、区)、国有企业租赁车辆比例,以进一步改善用车单位出行保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