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力市场近日发生一起重大违规行为,涉及华能陕西能源销售公司与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这两家同属华能集团的企业,被指控在年度火电双边协商交易中,擅自将8月份的执行价格从380元/兆瓦时上调至424元/兆瓦时。
据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官方通报,此行为违反了电力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1065号文件”精神。该文件明确要求,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不得通过串谋报价不合理抬高批发交易价格,而应确保市场改革红利有效传导至零售用户。文件还特别指出,对于售电公司月度平均度电批零差价高于一定标准的部分,需进行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
针对这一违规行为,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迅速作出反应,宣布了一系列处罚措施。包括对华能陕西能源销售公司与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的调价申请不予受理,给予红牌警告,并在信用评价中分别扣除100分。暂停了华能陕西能源销售公司后续年度交易资格,以及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的上网电费结算,直至整改完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违规交易被指为同一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具有极高的隐蔽性。两家公司在上半年煤价与电价下行的情况下,大幅度上调双边交易电价,若非交易中心强化监测机制,此类行为难以被发现。这进一步凸显了电力市场监管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作为省级电力交易机构,自2016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电力市场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今年初以来,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然而,零售用户从售电公司购电的平均价格降幅远小于批发市场,部分售电公司甚至通过抬高价格、利用信息差等手段牟取暴利。
在7月发布的一份措辞严厉的公告中,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列举了电力零售市场存在的六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价格欺诈、伪造合同、违规操作交易平台账号、居间商与售电公司分成、用电企业采购人员签订高价合同以及物业公司转嫁购电成本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阻碍了电力市场批发价格向零售用户的有效传导。
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直接产物,其盈利模式主要依赖于电力购销价差。然而,部分售电公司为了获取暴利,不惜采取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初衷。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表示,将加大信息披露和违规行为监控力度,逐步完善零售市场信息披露体系,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以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公正与有序发展。